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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蹊跷死亡
  野蛮老师承担过失致死之责

不到7岁的赵忠平,已经上小学一年级了。小忠平很聪明,小小年纪就会讲3种语言:汉语、藏语、纳西语,但是就是这么聪明伶俐的一个孩子,在课堂上做题时由于一次小小的失误,被老师李军抓着衣领前后摇晃了一下,结果赵忠平手中的铅笔不慎扎入右眼,造成颅内出血而死亡,离开了这个世界。李军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

【案件回放】

家住云南边陲小镇巨甸镇的赵正勤,原本有个非常幸福的家庭,尤其是6岁半的二儿子赵忠平,聪明懂事,一直是赵家的骄傲。20021214日,小忠平和往常一样背着小书包和妈妈告别后高高兴兴地上学去了。上午前两堂课是李军老师的数学课。老师讲完课后让同学们做书上的习题。由于一年级的孩子不会读题目,李老师读一题讲解一题,让学生做一题,讲着讲着李老师就走到了赵忠平的身边。

这时,李老师发现赵忠平把答案填错了地方,李军老师生气了,拉起了赵忠平戴着的连衣帽,前后摇动了两下。李军老师这一摇不要紧,赵忠平手里反拿着一支长长的铅笔,橡皮头朝下正准备改错,铅笔芯朝上。摇晃中,铅笔尖冲着赵忠平的眼睛就扎了过去,深深地扎进了赵忠平的右眼睑。小忠平自己不敢拔,只有捂着眼睛疼得直哭。

李老师赶紧把铅笔拔出来并背着赵忠平来到了离学校最近的一个卫生室,找到了一位乡村医生。医生发现孩子右眼睑外部有一个一公分左右的伤口就给他消了毒,贴上了创可贴。然后李军把赵忠平送回了家。当时只有奶奶一人在家,小忠平刚一到家就“哇”的一声吐了出来。李军送赵忠平回家后又返回学校,对班里的学生做了安排,并向校领导反映了赵忠平被铅笔扎伤一事,接着又回到赵家,电话通知了外出打工的赵忠平的父亲,并和赵忠平的母亲、大伯一起送孩子去了巨甸镇医院。

在路上,赵忠平出现了呕吐现象。他们首先来到了医院的五官科,医生给赵忠平做了检查,发现他的视力并没有受到什么影响,但对于孩子的呕吐、头疼现象感到很奇怪,因为这是脑部损伤的症状。于是医生建议去外科看一下。大人们带着赵忠平又去了外科,医生先按照一般的外伤给赵忠平处理了伤口,然后又让他去拍了x光片。

x光片显示,赵忠平的右眼窝内可能有异物,外科医生又重新将赵忠平的伤口拆开,彻底地探查了一下,但什么也没有找到,于是又将伤口缝合上了并告知家长两三天来换一次药,让他们带着孩子回家了。然而回到家中的赵忠平病情却开始恶化,出现了高烧不退、昏迷、喷射性呕吐等症状,家里人赶紧把他重新送回了巨甸镇医院。医生针对孩子的这些反常现象推断可能是由于颅内高压引起的,怀疑铅笔戳伤已经损伤到了孩子的颅脑。但是由于乡镇医院条件有限,没有CT设备无法确诊,更做不了开颅手术,只有用一些降颅压的药剂进行抢救,然而却见不到效果。

后半夜以后,他的病情越来越重,意识也越来越处于浅昏迷状态,巨甸镇医院见抢救不起效果,给小忠平下了病危通知,并让家长在第二天清晨给孩子转院。然而当车子刚刚开出巨甸镇10多公里时,小忠平就停止了呼吸。这突如其来的打击让小忠平的父母无法接受,但他们还是冷静下来首先要搞明白儿子真正的死因,于是他们向当地派出所报了案。

巨甸镇派出所首先对李军进行了刑事拘留,同时丽江县公安局法医组对赵忠平进行了尸检,至此孩子的死因才真相大白。当时那支铅笔致伤的时候它的角度是完全垂直的,进入脑组织以后非常偶然地戳到了脑组织上的血管,造成了颅内出血而最终导致赵忠平的死亡。

了解死因之后家长才明白过来,当初只看到孩子的一点皮外伤,并不知道铅笔戳到了脑部这么深。但据李军说他只是轻轻地摇了摇赵忠平的帽子。记者在公安机关侦查的案卷中看到案发后对班上同学的询问笔录中写着,李老师走到赵忠平座位前面,就骂赵忠平叫花子,又不是叫你做这一题,把它擦掉。骂他的时候,李老师抓着赵忠平的帽子朝桌子方向推了一下,赵忠平的头就撞着桌子了。李老师叫赵忠平把那些做错的题擦掉,赵忠平就拿长一点的铅笔在擦时,李老师又抓起赵忠平的头朝前推了一下,赵忠平就哭了起来。

由此看来,李军并非如他所说的轻轻地摇了摇赵忠平的帽子,而一支小小的铅笔为什么能从一个孩子的眼窝扎到脑组织那么深就不难理解了。那么李军平时在学校里究竟是一个怎样的教师呢?我们通过采访了解到,班上的男同学几乎全都挨过李军的打,就在赵忠平受伤致死的前一个星期,班上的和永吉同学被李军打成了外伤性癫痫,发作时会突然昏倒;全身痉挛,甚至口吐白沫,丧失意识,医生说要吃最起码一两年的药。挨了老师的打,大部分孩子回家都不敢说,有些家长也是敢怒不敢言。但也有的家长曾经去找过学校。

既然李军老师经常体罚学生,又有家长到学校反映过,那么学校是怎么处理这些事情的呢?学校领导为了不得罪教师,只是用口头批评这样的方式教育过李军,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因为学校瞒报也没有给过李军任何行政处分,使得他在体罚学生的道路上越走越远,最终导致了今天的恶果。事发之后,丽江县司法局出面进行了民事调解并最终达成了协议,由学校负责处理赵忠平的安葬等善后工作,一次性补偿赵家医疗费、交通费、死亡补偿费等共计人民币12万元。在民事调解之后,20031月,丽江县法院开庭审理了李军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的刑事案件。李军被判有期徒刑2年,缓期3年执行。与此同时,巨甸镇教办主任和古渡小学的校长也被撤职。

【专家看法】

赵忠平死了,这个事实谁也没有办法挽回,而且这个事实和这位老师的行为是有直接联系的。那么这个老师的行为属于什么性质的行为呢?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范愉教授认为,从最后定性来讲,它实际上是过失致死,构成了一个犯罪行为。

赵忠平的同学基本上都被李老师打过,而且有的打得还比较重,也有家长反映过但学校只是口头批评处理,没有向上级的主管部门进行过任何的汇报,这些原因也是造成李老师不停地继续体罚学生的一个原因。那么如果校园里出现老师体罚学生的事情,学校该怎么做?

这方面的规定在法律上是非常清楚的,因为我们国家有未成年人保护法、义务教育法,还有教师法,所有这些法规中都明确规定,学校的老师严禁对学生进行体罚,如果进行了体罚,若情节不严重的话,就批评教育,由学校进行不同的行政处理。如果情节严重,构成严重后果的,就要追究刑事责任,而且作为学校,因为它要受上级教育行政主管机关的指导和领导,因此它有责任把情况和处理结果向上级进行汇报。

关于校园里发生的学生伤害事故的处理办法,去年教育部专门发了相关规章,其中非常明确地规定,学校里面的伤害事故如果是由教师的体罚造成的,学校就要承担赔偿责任,一方面是由于学校对这些教师的管理,没有尽到应尽的义务,另外也考虑到直接加害者比如教师,他无力承担比较高的赔偿,那么就很难对受害者给予充分的救济,所以在这种情况下应该由学校来承担赔偿责任。

我们之所以要对未成年人进行保护,就因为他们很弱小,他们在成长发展期间第一需要的并不是为社会尽义务,而是受到社会的保护。所以在这个期间,国家、社会、家庭、包括学校都是只能对学生进行一种保护的义务和责任,只有在保护的前提下才能谈到教育。所以在所有学校的教育中,一定要记住自己的职责,第一是对青少年的保护,未成年人的保护;其次:在保护的基础上正确地实施这种教育,使孩子们能够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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